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 第9号等相关规定,将惠州市聚真电路板有限公司年产70万平方米线路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惠州市聚真电路板有限公司年产70万平方米线路板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霞涌义联移新村66号
建设单位: 惠州市聚真电路板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 惠州市聚真电路板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霞涌义联移新村66号(厂区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4°39′41.64″,北纬 22°47′30.97″)。环评阶段,项目主要设计、制造生产和销售单面、双面电子线路板产品,设计年生产规模为70万平方米,其中单面板62万平方米,双面板8万平方米。验收阶段,为顺应现阶段市场需求,在建设过程中调整产品方案,单面板21万平方米,双面板49万平方米,使用导电胶线代替沉铜线,电金生产线停产,总体产能不变。对照广东省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惠州市大亚湾聚真电路板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惠市环建[2001]14号),其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中环境保护措施要求,符合“三同时”制度。经惠州东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达标,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验收工作组基本同意“惠州市聚真电路板有限公司年产70万平方米线路板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6月1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黄炎强
联系电话: 13699877755
2023.05.12修改-惠州市聚真电路板有限公司年产70万平方米线路板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pdf